国家根据需要划设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管制空域范围以外的空域为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适飞空域。 在UOM系统中,查询适飞空域非常方便。
访问官网:https://uom.caac.gov.cn/
一、进入系统,点击“运行管理”

二、点击“空域信息查询”菜单,即可查询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

值得注意的是,除《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另有规定外,组织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拟飞行前1日12时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应当在飞行前1日21时前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组织下列飞行活动,无需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
一是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适飞空域内的飞行活动。
二是常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飞行活动。
三是除有特殊要求的区域外,相关设施管理单位在本设施上空划设的管制空域真高120米以下组织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飞行活动,经与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协商一致后,无需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但需在计划起飞1小时前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确认。 |
此外,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执行反恐维稳、抢险救灾、医疗救护等紧急任务的,应当在计划起飞30分钟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应当在起飞10分钟前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执行特别紧急任务的,使用单位可以随时提出飞行活动申请。
警察、海关、应急管理部门辖有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其驻地、地面(水面)训练场、靶场等上方不超过真高120米的空域内的飞行活动,无需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民用运输机场管制地带内执行巡检、勘察、校验等飞行任务,无需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但是需定期报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备案。
组织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使用“我的操控员”功能管理用于飞行活动申请的无人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信息。可以添加本人取得的操控员执照,也可以添加他人取得的操控员执照;还可以使用“我的常飞空域”功能管理经常用于本单位或者个人飞行活动申请的飞行空域信息。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