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经济概念的首次提出可追溯至中国民航大学通航学院的研究团队。2010年,该团队受中国民航局委托,在《通用航空发展研究报告》中首次提出“低空经济”这一术语,并初步将其定义为依托通用航空设施、低空空域资源及运营服务体系形成的新兴经济形态。核心成员包括王霞、李卫民、覃睿等学者,他们从通用航空产业延伸出低空经济的概念框架,强调其作为区域经济形态的综合性。该研究标志着低空经济从实践探索向理论构建的关键跨越。
概念的后续发展与推广经历了多阶段深化。2010年,河南省安阳市市长张笑东率先提出将安阳作为低空经济试点城市,推动概念进入政策实践层面。2011年,覃睿团队在《中国民航大学学报》发表论文,构建低空经济系统模型,明确其包含“空域资源—装备技术—运营服务—产业政策”四大要素。2020年后,国家层面政策加速推进,例如2021年《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首次将低空经济纳入国家战略,2022年范恒山等学者系统阐释其经济意义,进一步扩展了概念内涵。这些发展使低空经济从学术概念演变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
学术界对概念起源存在部分争议性表述。有文献提及中国科学院大学周巧红教授于2010年独立提出类似概念,其定义侧重低空飞行服务与新技术的结合。但主流研究认为,中国民航大学团队的研究更早完成系统性理论构建,且后续政策实践均基于其框架展开。覃睿教授作为核心研究者之一,在2023年进一步提出低空经济的本质特征,强调其以航空器为载体、以低空飞行活动为最终产出形式的核心属性。这种学术分歧反映了低空经济概念的多源性与动态演化特征,但学界普遍认可中国民航大学团队的奠基性贡献。